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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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09-11-14 10:17:46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高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法学实践指导作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精髓和灵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概括为“五大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现实针对性:一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和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二是保证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三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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